关于调整燃料油、铂、钯等期货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
根据上期发〔2026〕54号、 上能发〔2026〕9号和广期所发〔2026〕38号通知,自2026年2月5日(星期四)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天然橡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纸浆、胶版印刷纸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
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已上市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一般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铂、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2%。
根据上述通知内容,公司客户交易保证金比例与交易所同步调整,公司对套期保值交易采取保证金优惠措施的优惠度与交易所保持一致。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公司客户可登陆网上交易5.0系统查询保证金比例,关注“物产中大期货一站通”微信公众号了解资讯查询账户情况。
特此通知
物产中大期货
2026年2月4日
